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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贸易管理办公室

  商业服务业管理处
  1.负责贸易管理办公室行政经费的管理报账工作和资产管理、
   
政务文书处理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按有关规定依法对拍卖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
   审核和对旧
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拟订餐饮、住宿及有关服务业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
   定,负责商
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4.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美容、美发、洗染、照相、洗印
   彩扩、沐浴、修理等)发展与规范的政策、行业规划和技
   术标准。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期货市场的发展。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负责人:杨安利  办公电话:87294536


  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处(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1.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领
   域商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标准、
   认证体系。
  2.指导协调酒类产销工作,研究拟订加强酒类管理的政策并
   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对畜禽屠宰行业进
   行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肉类、食糖等省、国家储备商品的收储、
   投放、轮换、加工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日用生活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
   实施。
  7.联系和指导商业行业协会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负责人:靳  力  办公电话:87294518 

 


2005-12-22 9:37:46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