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贸易管理办公室
商业服务业管理处 1.负责贸易管理办公室行政经费的管理报账工作和资产管理、 政务文书处理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按有关规定依法对拍卖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 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拟订餐饮、住宿及有关服务业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 定,负责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4.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美容、美发、洗染、照相、洗印 彩扩、沐浴、修理等)发展与规范的政策、行业规划和技 术标准。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期货市场的发展。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负责人:杨安利 办公电话:87294536
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处(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1.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领 域商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标准、 认证体系。 2.指导协调酒类产销工作,研究拟订加强酒类管理的政策并 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对畜禽屠宰行业进 行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肉类、食糖等省、国家储备商品的收储、 投放、轮换、加工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日用生活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 实施。 7.联系和指导商业行业协会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负责人:靳 力 办公电话:872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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