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商 务 厅 关于切实做好灾区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07〕407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最近,省内局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在当前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明显上涨情况下,切实做好灾区市场供应工作尤为紧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灾区市场供应工作。灾区市场供应事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商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受灾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急灾区群众之所急,供灾区群众之所需,以对灾区群众的十分关爱之心和认真负责态度,由领导带队,深入受灾乡村和灾民集中安置点,了解群众灾后生产生活急需商品种类、数量,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运供应方案,并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确保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二、切实搞好生活必需品供应。要以米、面、食用油、食盐、食糖、蔬菜和消毒卫生用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销售网络的作用,由承办企业保证灾区农家店的商品供应,农家店可采取灵活经营方式,方便灾民购买,对困难灾民可实行日用消费品与农副产品换购或协议赊销。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城市大中型商业企业,将灾区所需必需品送货上门,实行定区域、定时间保障供应,并微利保本经营。中秋节将至,要及早安排,使灾区群众能吃上质优价廉的月饼,过好传统节日。严禁趁灾区商品供应短缺之机,将质量不合格的伪劣假冒商品投放灾区市场,严禁合谋涨价或变相提价,坑害灾区群众。 三、加强灾区市场监测与应急管理。要密切关注灾区市场供求变化与价格动态,督促各监测样本企业按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监测数据,继续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绿色通道”的政策规定,确保为省内外灾区运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畅通。在灾区市场出现重要商品严重短缺、价格猛涨的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或动用地方商品储备。 各地灾区市场供应情况与工作措施,请于8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电话:029-87291592 电子邮箱:sxsswtyxc@126.com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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