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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的要求,20055月,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五年时间内,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500亿元政策性贷款支持流通业发展。根据《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的通知》(商改发[2007]3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商品流通项目评审指导意见》(开行办〔200645号)精神,按照商务厅及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独立审贷,按市场化方式运作,评审标准和办法要适合流通企业特点,执行。大力支持市场前景好、有较强竞争力的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
  二、信贷政策
  (一)支持范围

1.国家重点培育和联系的大型流通企业;具有区域和专业领域竞争优势的大中型流通、物流企业;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物流园区。
  2.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的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
  3.发展势头好、有潜力的中小型流通企业。涉及民生的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连锁经营企业。
  ()贷款投向
  1.经营网点和批发、交易市场项目:各类店铺、营业网点和市场的购买、建设、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等。
  2.经营支持系统项目: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配送中心信息系统、仓储设施、冷链设备的购买、建设、升级和改造。物流园区仓储设施、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改造。
  3.流通技术升级项目:流通业前沿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具有行业共用性的重大技术专项。
  4.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项目:厂房建设,传统生产工艺改造,生产线及设施设备的购买和改造。节能降耗设施设备的配置。
  5.融资租赁项目: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开展工程机械、医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节能等领域的租赁业务。

6.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项目承担企业及具有一定优势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落实流通企业贷款项目
  1.继续扩大流通企业使用开发银行贷款的规模和范围。由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向陕西省商务厅推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流通企业项目。由陕西省商务厅将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报送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2.运用中小企业贷款模式开展中小型流通项目评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社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项目的经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可将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模式运用于此类项目,从而有效解决信用建设问题。
   3.鼓励地方建立流通企业信用平台。我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密切合作,争取地方
政府支持,将流通企业贷款项目纳入国家开发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的信用平台,在信用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4.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已有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地区,争取将流通企业在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列入财政贴息的政策范围;没有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地区,要积极争取设立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
  5.充分发挥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用,引导其支持、参与中小流通企业运用开发银行贷款。
  (二)建立工作机制
  1.加强工作指导。陕西省商务厅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
  2.建立工作机制。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与陕西省商务厅已建立工作机制。各设区市(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机制,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协调小组的组长、对口处(科)室及负责人和联系人,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3.明确工作职责。我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向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推荐项目;提供有关行业和企业的信息;与对方担保公司协调,争取建立统一的担保平台;与有关政府部门制定配套的支持政策;组织流通企业进行培训;对项目评审和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开发银行进行协调。
   
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的职责是:对项目进行评审、放贷和管理;结合流通企业的特点,在保证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评审进度;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对流通企业进行培训;对项目评审和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
  ()近期工作安排

1.加强沟通联系。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于910前将协调小组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别报送陕西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评审处)。
  2.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930前向陕西省商务厅推荐一批符合贷款条件的流通企业项目。

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1231前将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和流通项目评审、贷款发放情况分别报送陕西省商务厅(万村千乡项目报市场建设处,其他项目报商业改革发展处)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附件:1.流通项目申请开行贷、款材料介绍(模板)

  2.协调小组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 刘旻 (商业改革发展处) 

电话:02987292580  传真:02987291361

王梦州 (市场体系建设处)   

电话:02987290739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评审处  任歌

  电话:02987660575) 

                   
O O 七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附件一        流通项目申请开行贷、款材料介绍(模板)

 

 

   一、企业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企业沿革、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主营业务、子公司数量(可列表说明子公司的名称、控股比例和经营范围)

  ▲股东情况:列表说明前三位股东的名称、出资额、股比、股东性质(国资委、国企、民企、个人)

  ▲企业经营情况: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数额、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净利润;企业经营业绩在同行业(地区)的地位(排名)

  ▲企业负债情况:上一年度的贷款数额、短贷、长贷的数额及比例

  二、项目情况(分项目说明)

  ▲项目建设地点、必要性、内容、规模(如店铺的数量或面积)、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新建项目的可研、规划、征地、环评的进展情况;如采取资产或股权购买,意向谈判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资本金额、申请贷款数额;项目资本金来源(净利润、折旧或股东注资及其他来源)及落实措施。

  ▲项目市场供求情况、发展前景、竞争情况

  ▲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三、信用结构

  ▲拟采取的担保、抵押方式

  ▲如为第三方担保,担保企业的名称、上一年度的总资产、资产负债率。

  ▲如为抵押,抵押资产的名称、位置、预估值

  ▲其他信用结构的说明

 

 

 



 


2007-9-19 10:40:07   阅读次数: